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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
中煤协会科技[2010]12 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有目的地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煤炭行业科技项目,更好地指导煤炭行业科科技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保障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促进煤炭工业安全、高效、洁净、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以下简称《指导性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程序
1、各单位根据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煤炭工业“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及企业科技工作需要,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编制《指导性计划》,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下发各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2、《指导性计划》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技术水平和实施效果,提出鉴定申请,提供鉴定资料,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规划(2006~2020年)》和《煤炭工业“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煤炭资源高精度快速勘探技术、大型矿区(矿井)建设、煤矿高效集约化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技术、煤炭洁净加工利用与转化技术、矿区环境保护保护技术、行业科学管理与软课题等研究方向,结合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矿井建设以及本单位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承担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已经立项的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均可以列入《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本单位《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用A4打印,由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技术中心或科研处)加盖公章(1份),并于2010年3月30日前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同时发送E-mail电子版材料至MTKJ523@sina.com和yl@mtkj.org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010-64464359
              曹文君 联系电话:010-64463369(FAX)
(注: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http://www.coalchina.org.cn、中国煤炭科技创新网http://www.mtkj.org同时发布,请登陆浏览下载)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五日
 
 
主题词:申报   科学技术   指导性计划   通知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1份,存档3份,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