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炸药抗爆燃性测定方法和判定规则
煤矿用炸药抗爆燃性测定方法和判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炸药抗爆燃性测定装置、器材、测定步骤和测定结果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炸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68 描图纸
GB/T 8031 工业电雷管
GB 18450—2001 民用黑火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抗爆燃性:anti-deflagration property
炸药本身所具备的、对其产生爆燃现象的抵抗能力。
4 方法提要
将受测炸药药卷置于密封的钢制臼炮炮孔中,经受人为制造的高温、高压环境,最后观察受测炸药药卷的燃烧状态,并以此来判定炸药的抗爆燃性。
5 测定装置和器材
5.1 爆燃臼炮
钢制爆燃臼炮的外径为560mm±1mm ;炮孔直径为57mm±0.5mm、长为820mm±1mm。炮孔的前、后两端均以带螺纹的密封塞封闭。前端的密封塞中间有雷管脚线孔,以一块用螺钉拧紧的盖板密封脚线孔(见图1)。
5.2 密封胶圈
由5mm±0.2mm厚胶板,按密封塞直径制作。
5.3 卷制主爆药卷和受测药卷纸筒的模具
直径35mm±0.1mm,中心有透气孔。
5.4 描图纸
符合GB/T 1468规定的描图纸。
5.5 黑火药
黑火药应符合GB 18450—2001中规定的3号。
5.6 电引火头
符合GB/T 8031的规定。
5.7 架盘天平
感量0.5g。

1—脚线;
2—盖板;
3—前端密封塞;
4—主爆药卷;
5—臼炮体;
6—受测药卷;
7—后端密封塞。
图1 爆燃臼炮示意图
6 试验条件
6.1 条件1
主爆药:黑火药,药量:20.0g±0.1g;
受测药:30.0g±0.1g。
6.2 条件2
主爆药:黑火药,药量:35.0g±0.1g;
受测药:30.0g±0.1g。
6.3 环境温度
试验时环境温度为:20℃~30℃。
注:条件1适用于一级、二级煤矿许用炸药,条件2适用于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7 定准备
7.1 主爆药卷的制备
将按规定尺寸(230mm×200mm)裁好的描图纸,用5.3条中规定的模具卷制成一带底的、高为165mm的双层纸筒。将称量好的黑火药倒入纸筒,再将电引火头插入黑火药,并用脚线将电引火头与药卷固定待用。
7.2 受测药卷的制备
7.2.1 测定粉状炸药
将按规定尺寸(230mm×100mm)裁好的描图纸,用5.3条中规定的模具卷制成一带底的、高为65mm的双层纸筒。将称量好的30g受测炸药倒入纸筒,用模具轻轻压实至规定的密度,并将开口端窝好待用。
7.2.2 测定含水炸药
将称量好的30g受测炸药,用规定尺寸(230mm×100mm)裁好的描图纸装药待用。
8 测定步骤
8.1 将臼炮炮孔内壁以及前、后密封塞擦拭干净。
8.2 在臼炮炮孔后端口内垫好密封胶圈,然后将后端密封塞固定好,并用搬手拧紧。
8.3 将受测药卷由前端臼炮口轻轻推入炮孔后端。
8.4 将主爆药卷置于臼炮孔前端孔内,垫好密封胶圈。
8.5 将二根脚线穿过前端密封塞的中心孔,并将前端密封塞固定的前端炮孔上,用搬手拧紧。
8.6 最后将盖板用螺钉固定在前端密封塞的端面上。
8.7 将二根脚线分别与发爆器的两个输出端连接。
8.8 在安全地点拧动发爆器开关,向雷管送电起爆。起爆时前后密封塞不应有漏气现象,否则该次测定无效。
8.9 起爆后首先取下发爆器开关,并断开一个接线端。等2min后,拧开前端密封塞上的盖板,再将前、后两端密封塞拧开。最后观察受测药卷是否全燃,并作记录。全燃是指受测炸药药卷完全烧尽,只残留一片烧熔的盐饼。
9 测定结果的判定
受测炸药连续测定十次,不发生一次全燃为合格。如果十次中有一次全燃,则允许复试十次。复试中不发生一次全燃仍为合格。如果初试中有二次或二次以上全燃判定为不合格。












